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环评公开 > 市生态环境局 > 拟审查项目公示


莱芜市环保局2016年5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发布日期:2016-05-04 16:45 浏览次数: 字体:【
莱芜市环保局2016年5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2016-05-04 16:45 点击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时间:2016年5月4日-2016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龙潭东大街001号)
联系电话:0634-6222420
电子邮箱:lwhbck@126.com
序  号 1
项目名称 年产1000万m2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项目
建设地点 莱芜经济开发区鹿鸣路以西、永兴路以南
建设单位 山东莱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莱芜经济开发区鹿鸣路以西、永兴路以南,主要建设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以外购沥青、热塑性丁苯橡胶(SBS)、聚酯胎基布、聚乙烯薄膜、烧结彩砂为原料,建设一条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设计年产1000万m2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总用地面积33848m2,总建筑面积34251.88m2,总投资13215.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现场产生的扬尘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施工期废水经分类收集处理,按其不同的性质,作相应的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施工期间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用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等降噪。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必须进行集中处理,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卸料粉尘及食堂油烟。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做能源,导热油炉废气经不低于8m,内径0.5m烟筒排放。项目在沥青加热、搅拌和浸涂等过程会有沥青烟气产生。项目加热和搅拌均在密闭罐中进行,罐区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抽至净化装置。输送时采用密闭罐体和管道,在浸涂废气产生点设置半封闭集气室,由管道收集(集气效率不低于90%)后经废气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加热搅拌罐与浸涂工区各自配备一套废气净化装置(效率不低于95%)处理,最终经一座40m排气筒排放。浸涂工区产生无组织废气含有沥青烟及苯并[a]芘,经车间至厂界的扩散作用后,厂界浓度预测能够达标。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覆砂采用专用撒砂机在半封闭环境下进行覆砂工序,采用成品专用烧结彩砂,粒径较大,在购入前已进行清洗处理,在使用中均不会产生粉尘;项目滑石粉采用专用罐车运输至厂内,使用压缩空气打入滑石粉专用密闭贮存仓内,贮存仓呼吸口在贮罐顶部,罐顶部配备脉冲滤袋除尘器,卸料过程中罐中余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不低于90%)净化后排放。
2、废水:废水主要包括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喷淋废水经隔油、气浮、粗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其余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莱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机械设备等产生的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提高零部件的装配精度,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后,预测噪声能够达标。
4、固废:项目废气处理中的膜净化使用拒水防油膜,更换周期为一年,厂家回收附膜翻新,不外排。项目喷淋过程中,捕集废气中产生废油可以作为生产用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
5、卫生防护距离:经环评单位计算分析,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为中心300m范围。目前该项目300m内无居住区,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经环评单位分析预测,采取以上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表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文件
相关部门意见:
1、莱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为项目出具登记备案证明;
2、莱芜市规划局为项目方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3、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为项目方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