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环保局2016年8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发布日期:2016-08-11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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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环保局2016年8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2016-08-11 17:54 点击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1日-2016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龙潭东大街001号)
联系电话:0634-6222420
电子邮箱:lwhbc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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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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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梅香园文化展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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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大王庄镇龙尾村村西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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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山东香山森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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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枣庄市环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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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新建四层文化展览馆一座,总占地面积4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其中,包括香文化历史展览馆、现代发展及未来规划馆、药食同源研发馆、香体验区四大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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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 |
施工期:
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就近排入附近居民厕所中,不外排。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声源,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放置,统一外运至垃圾处理场或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
二、营运期:
1、废气:运营期主要环境污染源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恶臭经活性炭吸附处理。
2、废水: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是职工及游客生活废水,经新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执行防渗要求。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社会活动噪声。加强项目区绿化等降噪措施。场届噪声排放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2 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职工、游客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吸附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职工、游客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吸附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
5、生态:本项目可能会造成地表扰动、水土流失。项目需在施工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治措施,建设期采取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为表土剥离、土地整治、铺设透水砖、铺设植草砖、雨水井、排水沟、沉砂池等措施;植物措施为栽植乔、灌木及撒播种草等;临时措施主要为临时排水、临时拦挡、临时覆盖等措施,加强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落实水土保持投资。同时项目进行道路绿化,建设景观系统,绿化方案坚持点、线、面结合的原则,项目投入运营后除保存部分原有乡土物种外,其它植物种类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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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报告表 |
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文件 |
相关部门意见:
1、雪野旅游区经济发展局出具项目备案手续
2、莱芜市国土资源局雪野旅游区分局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3、莱芜市规划局雪野分局出具项目符合规划的复函。
4、莱芜市水利与渔业局出具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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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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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王庄镇王石门天上人家旅游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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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大王庄镇王石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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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莱芜市天上人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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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枣庄市环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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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1栋2层天上人家民俗展览馆,占地面积3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0平方米;改造石铺步游道600m;进行步游道与停车场绿化,总投资3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 |
施工期: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就近排入附近居民厕所中,不外排。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声源,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放置,统一外运至垃圾处理场或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
二、营运期: 1、废气:运营期主要环境污染源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恶臭经活性炭吸附处理。
2、废水: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是职工及游客生活废水,经新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执行防渗要求。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社会活动噪声。加强项目区绿化等降噪措施。场届噪声排放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2 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职工、游客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吸附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职工、游客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吸附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
5、生态:本项目可能会造成地表扰动、水土流失。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治措施,建设期采取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为表土剥离、土地整治、铺设透水砖、铺设植草砖、雨水井、排水沟、沉砂池等措施;植物措施为栽植乔、灌木及撒播种草等;临时措施主要为临时排水、临时拦挡、临时覆盖等措施,加强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落实水土保持投资。进行道路绿化,建设景观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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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报告表 |
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文件 |
相关部门意见:
1、雪野旅游区经济发展局出具项目备案手续
2、莱芜市国土资源局雪野旅游区分局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3、莱芜市规划局雪野分局出具项目符合规划的复函。
4、莱芜市水利与渔业局出具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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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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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王庄镇独路林海草原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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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大王庄镇独路村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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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莱芜市大洋路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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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枣庄市环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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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1栋1层独路民俗展馆,占地面积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0平方米;改造石铺步游道1500m;进行步游道与停车场绿化,总投资34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 |
施工期: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就近排入附近居民厕所中,不外排。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声源,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放置,统一外运至垃圾处理场或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
三、营运期: 1、废气:运营期主要环境污染源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恶臭经活性炭吸附处理。
2、废水: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是职工及游客生活废水,经新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执行防渗要求。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社会活动噪声。加强项目区绿化等降噪措施。场届噪声排放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2 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职工、游客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吸附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职工、游客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吸附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
5、生态:本项目可能会造成地表扰动、水土流失。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治措施,建设期采取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为表土剥离、土地整治、铺设透水砖、铺设植草砖、雨水井、排水沟、沉砂池等措施;植物措施为栽植乔、灌木及撒播种草等;临时措施主要为临时排水、临时拦挡、临时覆盖等措施,加强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落实水土保持投资。进行道路绿化,建设景观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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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报告表 |
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文件 |
相关部门意见:
1、雪野旅游区经济发展局出具项目备案手续
2、莱芜市国土资源局雪野旅游区分局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3、莱芜市规划局雪野分局出具项目符合规划的复函。
4、莱芜市水利与渔业局出具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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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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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王庄镇竹园子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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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大王庄镇竹园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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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莱芜市竹园农家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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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枣庄市环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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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文体旅游广场1处,占地1889平方米,安装旅游展示电子屏1块,铺设生态花砖建设停车位20处。建设采摘园2处,1处樱桃园,占地面积约18000平方米;1处精品核桃园,占地面积约70000平方米。总投资39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 |
施工期: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就近排入附近居民厕所中,不外排。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声源,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放置,统一外运至垃圾处理场或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
四、营运期: 1、废气:运营期主要环境污染源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恶臭经活性炭吸附处理。
2、废水: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是职工及游客生活废水,经新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执行防渗要求。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社会活动噪声。加强项目区绿化等降噪措施。场届噪声排放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2 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职工、游客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吸附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职工、游客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吸附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
5、生态:本项目可能会造成地表扰动、水土流失。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治措施,建设期采取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为表土剥离、土地整治、铺设透水砖、铺设植草砖、雨水井、排水沟、沉砂池等措施;植物措施为栽植乔、灌木及撒播种草等;临时措施主要为临时排水、临时拦挡、临时覆盖等措施,加强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落实水土保持投资。进行道路绿化,建设景观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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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报告表 |
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文件 |
相关部门意见:
1、雪野旅游区经济发展局出具项目备案手续
2、莱芜市国土资源局雪野旅游区分局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3、莱芜市规划局雪野分局出具项目符合规划的复函。
4、莱芜市水利与渔业局出具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