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关于对《济南岑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17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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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济南岑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1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531-86163280
电子信箱:jntqhbjxzsp@jn.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朝阳街9号
邮 编:25001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济南岑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表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 308 国道北 6399 号融通智能科技产业园 5 号楼 301 | 济南岑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表 | 山东金同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济南岑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表。 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8万元,占地面积1064.45 m2。 | 1. 项目实验废液和一二次器皿清洗水均作为危险废物处理。生活污水经融通智能科技产业园化粪池处理后,和三次以上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实验间接冷却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入网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 等级标准,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 A标准和济政办字〔2011〕49 号文要求后排入徒骇河。 2. 项目使用溶剂的实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VOCs 经通风橱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箱吸附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微量废气经管道引至室外高 20m/出口内径 0.4m 的排气筒排放,满 足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标 准 第 7 部 分 : 其 他 行 业 》(DB37/2801.7-2019)表 1“其他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VOCs 排放限值。 VOCs 边界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 本项目噪声源来自于实验设备和通风橱风机等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实验设备噪声较小,主要噪声为通风橱风机。项目通过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及距离衰减等控制措施来削减噪声影响,同时加强设备设施维护,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区厂界噪声预计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实验固废、实验废液以及有机废气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其他危险废物收集后危废间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