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6-62319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6-09-08 发布日期: 2026-09-0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刚柔并济规范执法 宽严相济助企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行政处罚“四张清单”
刚柔并济规范执法 宽严相济助企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行政处罚“四张清单”
为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2026年8月25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济南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四张清单”(2026年版)》,严格落实 “当宽则宽,该罚则罚”工作原则,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坚持严格标准与边界清晰
筑牢执法制度根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相关罚则条款,细化明确不予行政处罚情形6项、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情形32项、减轻行政处罚情形5项、从轻行政处罚情形6项和从重行政处罚情形6项。通过分类列明各类裁量适用条件,厘清不同处罚档次的适用边界,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统一全市生态环境适用尺度,有效防范同案不同罚,切实保障执法公平公正。
坚持包容审慎与底线思维
践行罚教结合理念
兼顾容错纠错与严管重罚双重导向。针对轻微违法、及时整改、未产生危害后果以及初次危害较轻的违法行为,用好不予、可以不予、减轻、从轻行政处罚柔性措施,以告诫劝导、普法指导替代简单处罚,给市场主体容错改错机会,助力企业减负纾困。同时严守生态环境监管底线,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从重处罚要求,坚决打击环境违法,做到宽严有度、过罚相当。
坚持落地见效与服务发展
释放法治监管效能
深入抓好“四张清单”贯彻落实,做到出台即生效、落地即见效,推动清单规则下沉到执法一线。把普法宣传与教育纠错贯穿执法监管全过程,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通过规范化执法监管和贯穿式普法服务,统筹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以法治护航全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