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关于作出《山东欧亚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中空玻璃铝隔条、4500吨高档硅酮密封胶、950吨新型热熔丁基胶项目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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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27日,我局对山东欧亚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中空玻璃铝隔条、4500吨高档硅酮密封胶、950吨新型热熔丁基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济阳环报告表〔2026〕17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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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山东欧亚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中空玻璃铝隔条、4500吨高档硅酮密封胶、950吨新型热熔丁基胶项目 | 济阳环报告表〔2026〕17号.pdf |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