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4-00967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4-06-24 发布日期: 2024-06-2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标题: 关于印发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环党组[2024]55号
关于印发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关于印发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

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局党组部署,现将《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2.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中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624

附件1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系依法治污能力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济委〔2021〕165号)和《2024年济南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济司发〔2024〕2号)的要求,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鲁环办法规函〔2024〕86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普法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济南律师宣讲团”成员进行专题讲座,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重点,组织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准确把握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3.领导班子带头尊法法用法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为重点,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全年集中学法4次以上。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制度,将学法用法、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内容。

4.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制定学法计划,集中和自学相结合,工作人员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组织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参加全省生态环境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有关情况及时报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组织行政执法骨干和法制审核人员参加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所有行政诉讼全部安排有关处室、单位和相关分局参与旁听庭审活动。

三、突出专项普法行动,不断深化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开展“项目深化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我市“项目深化年”,大力宣传《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凝聚推动“项目深化年”的普法合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项目深化年”的具体措施。

6.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健全民法典学习宣传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化民法典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7.开展“沿着黄河去普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黄河保护法》以及与黄河保护密切相关的《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形成浓厚的黄河法治氛围,引导全社会依法依规守护黄河安澜。

8.突出宪法学习宣传。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加强宪法以及国旗法、国歌法、选举法等宪法性法律的宣传教育,推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法治精神。

9.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行动”专题宣传活动。在官方网站开设专栏,宣传生态环境系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主要工作、创新亮点、经验成效,及时转发全市创建活动信息。

10.推动党内法规应知应会。自觉利用各类阵地平台,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不断创新普法形式

11.坚持全员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各处室、单位在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时答疑解惑化解矛盾争议、争取理解支持,把依法履职、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12.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注重法治文化与生态环境有机融合,打造特色鲜明的法治文化形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形式,推动法治文化有形呈现、有趣呈现、有效覆盖,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浓厚生态环境法治氛围。

13.组建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由各处室、单位指派业务好、作风硬的干部组建相对固定的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伍,进社区、进企业,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联合市法院持续深入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

14.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联合济南电视台生活频道持续做好《生态泉城》栏目,讲好环保执法故事。充分利用本单位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并及时向“泉晓法”普法矩阵、《依法治市》杂志等普法宣传平台投稿,将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依法治污好的经验做法宣传出去。

15.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研讨式“以案说法”讲座,增加互动交流,提高学习效果。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五、强化普法责任制建设

16.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各分局要制定本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6月28日前报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认真抓好落实。

17.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普法工作联络员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指派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并于6月28日前反馈政策法规处二是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做好工作记录,留存整理普法资料;三是建立普法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逐条对照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将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底前报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6月28日前报送上半年开展情况。四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公开制度市局普法责任清单要在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并连同普法工作计划向市依法治市办备案;市局将按要求向依法治市办进行履职情况报告。

 

 

附件2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事项

普法内容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1.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准确把握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规处、人事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以下均需各分局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法规处、人事处

3.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济南律师宣讲团”成员进行专题讲座,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重点,组织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二、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3.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用法。

5.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为重点,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全年集中学法4次以上。

法规处、机关党委

6.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制度,将学法用法、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内容。

法规处、人事处

4.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

7.制定学法计划,集中和自学相结合,工作人员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以《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组织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参加全省生态环境法治能力考查测试。

法规处、大气处、执法支队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8.组织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组织行政执法骨干和法制审核人员参加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

法规处、执法支队

9.所有行政诉讼全部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和相关分局参与旁听庭审活动。

法规处,各处室单位落实。

三、突出专项普法行动,不断深化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开展“项目深化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

10.紧紧围绕我市“项目深化年”,大力宣传《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凝聚推动“项目深化年”的普法合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项目深化年”的具体措施。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6.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11.健全民法典学习宣传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化民法典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7.开展“沿着黄河去普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12.大力宣传《黄河保护法》以及与黄河保护密切相关的《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形成浓厚的黄河法治氛围,引导全社会依法依规守护黄河安澜。

法规处、水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8.突出宪法学习宣传。

13.加强宪法以及国旗法、国歌法、选举法等宪法性法律的宣传教育,推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大力弘扬宪法法治精神。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9.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行动”专题宣传活动。

14.在官方网站开设专栏,宣传生态环境系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主要工作、创新亮点、经验成效,及时转发全市创建活动信息。

法规处、数字化应用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10.突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15.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各类阵地平台,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四、不断创新普法形式

11.坚持全员普法宣传。

16.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各处室、单位要在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时答疑解惑、化解矛盾争议、争取理解支持,把依法履职、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各处室、单位

12.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17.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注重法治文化与生态环境有机融合,打造特色鲜明的法治文化形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形式,推动法治文化有形呈现、有趣呈现、有效覆盖,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浓厚生态环境法治氛围。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13.组建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

18.由各处室、单位指派业务好、作风硬的干部组建相对固定的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伍,进社区、进企业,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19.联合市法院持续深入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14.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

20.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并及时向“泉晓法”普法矩阵、《依法治市》杂志等普法宣传平台投稿,将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依法治污好的经验做法宣传出去。联合济南电视台生活频道持续做好《生态泉城》栏目,讲好环保执法故事。

法规处、数字化应用中心、宣教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15.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21.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研讨式“以案说法”讲座,增加互动交流,提高学习效果。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22.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执法支队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五、强化普法责任制建设

16.加强组织领导。

23.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共同部署。各分局也要制定本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6月28日前报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并认真抓好落实。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17.健全工作制度。

24.建立普法工作联络员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指派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并于6月28日前反馈政策法规处。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25.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做好工作记录,留存整理普法资料。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26.建立普法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逐条对照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将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底前报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6月28日前报送上半年开展情况。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27.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公开制度,市局普法责任清单要在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并连同普法工作计划向市依法治市办备案;市局将按要求向依法治市办进行履职情况报告。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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