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4-00967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4-06-24 发布日期: 2024-06-2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标题: 关于印发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环党组[2024]55号
关于印发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
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局党组部署,现将《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2.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中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6月24日
附件1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治污能力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济委〔2021〕165号)和《2024年济南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济司发〔2024〕2号)的要求,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鲁环办法规函〔2024〕86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普法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济南律师宣讲团”成员进行专题讲座,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重点,组织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准确把握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3.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用法。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为重点,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全年集中学法4次以上。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制度,将学法用法、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内容。
4.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制定学法计划,集中和自学相结合,工作人员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以《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组织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参加全省生态环境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有关情况及时报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组织行政执法骨干和法制审核人员参加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所有行政诉讼全部安排有关处室、单位和相关分局参与旁听庭审活动。
三、突出专项普法行动,不断深化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开展“项目深化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我市“项目深化年”,大力宣传《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凝聚推动“项目深化年”的普法合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项目深化年”的具体措施。
6.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健全民法典学习宣传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化民法典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7.开展“沿着黄河去普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黄河保护法》以及与黄河保护密切相关的《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形成浓厚的黄河法治氛围,引导全社会依法依规守护黄河安澜。
8.突出宪法学习宣传。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加强宪法以及国旗法、国歌法、选举法等宪法性法律的宣传教育,推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法治精神。
9.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行动”专题宣传活动。在官方网站开设专栏,宣传生态环境系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主要工作、创新亮点、经验成效,及时转发全市创建活动信息。
10.推动党内法规应知应会。自觉利用各类阵地平台,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不断创新普法形式
11.坚持全员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各处室、单位要在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时答疑解惑、化解矛盾争议、争取理解支持,把依法履职、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12.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注重法治文化与生态环境有机融合,打造特色鲜明的法治文化形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形式,推动法治文化有形呈现、有趣呈现、有效覆盖,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浓厚生态环境法治氛围。
13.组建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由各处室、单位指派业务好、作风硬的干部组建相对固定的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伍,进社区、进企业,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联合市法院持续深入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
14.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联合济南电视台生活频道持续做好《生态泉城》栏目,讲好环保执法故事。充分利用本单位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并及时向“泉晓法”普法矩阵、《依法治市》杂志等普法宣传平台投稿,将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依法治污好的经验做法宣传出去。
15.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研讨式“以案说法”讲座,增加互动交流,提高学习效果。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五、强化普法责任制建设
16.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共同部署。各分局也要制定本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6月28日前报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并认真抓好落实。
17.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普法工作联络员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指派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并于6月28日前反馈政策法规处;二是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做好工作记录,留存整理普法资料;三是建立普法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逐条对照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将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底前报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6月28日前报送上半年开展情况。四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公开制度。市局普法责任清单要在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并连同普法工作计划向市依法治市办备案;市局将按要求向依法治市办进行履职情况报告。
附件2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 ||||
普法事项 | 普法内容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
一、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 |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 1.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准确把握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 法规处、人事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以下均需各分局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 |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 |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 法规处、人事处 | ||
3.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济南律师宣讲团”成员进行专题讲座,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重点,组织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 |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 |||
二、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 3.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用法。 | 5.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为重点,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全年集中学法4次以上。 | 法规处、机关党委 | |
6.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制度,将学法用法、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内容。 | 法规处、人事处 | |||
4.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 | 7.制定学法计划,集中和自学相结合,工作人员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以《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组织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参加全省生态环境法治能力考查测试。 | 法规处、大气处、执法支队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 ||
8.组织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组织行政执法骨干和法制审核人员参加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 | 法规处、执法支队 | |||
9.所有行政诉讼全部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和相关分局参与旁听庭审活动。 | 法规处,各处室单位落实。 | |||
三、突出专项普法行动,不断深化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5.开展“项目深化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 | 10.紧紧围绕我市“项目深化年”,大力宣传《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凝聚推动“项目深化年”的普法合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项目深化年”的具体措施。 |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 |
6.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 11.健全民法典学习宣传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化民法典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 ||
7.开展“沿着黄河去普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 12.大力宣传《黄河保护法》以及与黄河保护密切相关的《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形成浓厚的黄河法治氛围,引导全社会依法依规守护黄河安澜。 | 法规处、水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 ||
8.突出宪法学习宣传。 | 13.加强宪法以及国旗法、国歌法、选举法等宪法性法律的宣传教育,推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大力弘扬宪法法治精神。 |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 ||
9.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行动”专题宣传活动。 | 14.在官方网站开设专栏,宣传生态环境系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主要工作、创新亮点、经验成效,及时转发全市创建活动信息。 | 法规处、数字化应用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 ||
10.突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 15.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各类阵地平台,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 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 ||
四、不断创新普法形式 | 11.坚持全员普法宣传。 | 16.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各处室、单位要在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时答疑解惑、化解矛盾争议、争取理解支持,把依法履职、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 各处室、单位 | |
12.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 17.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注重法治文化与生态环境有机融合,打造特色鲜明的法治文化形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形式,推动法治文化有形呈现、有趣呈现、有效覆盖,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浓厚生态环境法治氛围。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 ||
13.组建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 | 18.由各处室、单位指派业务好、作风硬的干部组建相对固定的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伍,进社区、进企业,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 |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 ||
19.联合市法院持续深入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 |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 |||
14.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 | 20.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并及时向“泉晓法”普法矩阵、《依法治市》杂志等普法宣传平台投稿,将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依法治污好的经验做法宣传出去。联合济南电视台生活频道持续做好《生态泉城》栏目,讲好环保执法故事。 | 法规处、数字化应用中心、宣教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 ||
15.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 21.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研讨式“以案说法”讲座,增加互动交流,提高学习效果。 |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 ||
22.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 执法支队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 |||
五、强化普法责任制建设 | 16.加强组织领导。 | 23.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共同部署。各分局也要制定本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6月28日前报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并认真抓好落实。 |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 |
17.健全工作制度。 | 24.建立普法工作联络员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指派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并于6月28日前反馈政策法规处。 |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 ||
25.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做好工作记录,留存整理普法资料。 |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 |||
26.建立普法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逐条对照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将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底前报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6月28日前报送上半年开展情况。 |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 |||
27.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公开制度,市局普法责任清单要在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并连同普法工作计划向市依法治市办备案;市局将按要求向依法治市办进行履职情况报告。 |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