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5-01409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07-08 发布日期: 2025-07-0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标题: 关于召开《关于禁止低于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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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关于禁止低于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关于禁止低于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3日10:00

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内容

针对《关于禁止低于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部分条款修改内容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三、报名时间、期限及方式

申请作为听证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在2025年7月16日前,将《听证代表报名表》(见附件3)发送至邮箱jnhbjjdcydy2@jn.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关于禁止低于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代表报名”。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和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听证代表,听证代表拟选取10~15人。

听证代表经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五、听证其他要求

(一)听证代表一旦被确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当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田野 66608641,刘凯 66608590


附件1:关于修改《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低于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部分条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禁止低于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  听证代表报名表.doc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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